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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推进高铁站衔接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9-02-15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推进高铁站衔接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基础〔2018〕1082号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6〕952号)、《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851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高铁与公路运输顺畅衔接,围绕高铁站构建综合客运枢纽,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推进高铁站衔接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推进高铁站衔接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行动计划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超前谋划,抢抓机遇,全面加快高速铁路建设,以郑州为中心,辐射八个方向的米字形高速铁路网格局加速形成,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出行更加便捷,但仍存在高铁与公路运输衔接不畅,高铁站与城区交通不能高效联通等问题。目前,已建成的徐兰、京广高铁和郑焦城际沿线24个高铁(城际)站通车运营,其中4个高铁站尚未实现高等级公路连接城区;在建的郑万、郑阜、太焦、郑济、商合杭高铁沿线23个高铁站中,尚有20个未建成与邻近城区连接道路。

高铁站衔接道路是指连接高铁站与邻近城区、或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道路。建设高铁站衔接道路能有效解决高铁站与城区交通联通问题,促进高铁网与高速公路网、普通公路网、市政道路网等多网融合,对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和获得感、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6〕952号)、《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8〕514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高铁站衔接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群众便捷出行为核心,以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补齐高铁(城际)站配套设施和运输服务短板,推进高铁和衔接道路同步建设、同步运营,构建高铁与公路运输、高铁站区与城市交通高效衔接的道路网络,强化高铁站综合客运枢纽功能,提高中转换乘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交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综合交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加强衔接统筹规划布局高铁站区的集散道路网络,做好高铁站区规划与公路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规划有效对接,强化城市内外交通规划对接,实现高铁站区内部道路与城区道路在线位走向、技术等级上的顺畅衔接。

——公铁对接、同步实施。以在建郑万、郑阜、郑济、太焦、商合杭高铁为重点,按照高速铁路建设工期安排,加快推进衔接道路规划、设计、实施,确保衔接道路与高铁站同步建成通车。围绕高铁站建设集高铁、地铁、公路、公共交通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站,促进旅客便捷换乘。

——规模合理、能力匹配。根据高铁站等级、客运量等指标,兼顾高铁站综合开发和临铁经济发展需求,选择与高铁站客货集散需求相匹配的衔接道路技术等级和公路客运站等级。投资规模与地方财力相匹配。

——集约节约、科学有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吸引社会资本;科学选择道路线位,以现有道路升级改造为主,合理控制新增占地和征地拆迁规模。严禁借衔接道路名义实施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三)总体目标

到2021年,京广、徐兰高铁和郑焦城际沿线24个高铁(城际)站与邻近城区的衔接道路更加完善,完成8条高铁站至邻近城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衔接道路升级改造;郑万、郑阜、郑济、太焦、商合杭高铁沿线23个高铁站全部与邻近城区实现联通,建成25条衔接邻近城区道路、2条衔接邻近高速出入口道路。完善高铁站周边配套公路客运站和公交站,优化高铁站与公路客运站、公交站衔接设施。实现高铁与公路、高铁站区与城区交通顺畅衔接。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既有高铁站至城区、高速出入口的衔接道路网络。既有京广、徐兰高铁和郑焦城际沿线高铁(城际)站已在城区范围内、或已有衔接道路与邻近城区衔接,原则上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升级改造衔接道路瓶颈路段,进一步提升通行能力;根据高铁站周边交通状况,适当增加高铁站区与城区、高速出入口衔接道路数量,实现高铁站与周边路网的多方向衔接、高铁站与高速公路高效衔接,尽快解决现有衔接道路技术等级低、路网结构不完善的问题。

专栏1 既有高铁站至城区、高速出入口衔接道路

京广高铁沿线。2020年,建成安阳东站至京港澳高速安阳北、安阳出入口段快速通道,中原东路(新乡东站至新中大道段),信阳东站至京港澳高速信阳东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明港东站至京港澳高速明港出入口工程(依托S333)。

徐兰高铁沿线。2020年,建成永城北高铁站至德上高速永城北出入口连接线,砀山站至夏邑县工程(S319豫皖省界至夏邑县东环路),巩义南站至巩义中心城区人民路快速通道。

(二)同步推进在建高铁站至城区的衔接道路建设在建郑万、郑阜、郑济、太焦、商合杭高铁沿线场站多数在城区范围外。为实现高铁站与城区有效联通,加快推进衔接道路规划、设计、建设,在高铁建成通车前确保建成一条高铁站至邻近城区衔接道路。衔接道路项目优先利用既有道路升级改造,原则上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优先连接至高铁站周边既有高等级公路网,利用既有路网实现衔接功能。结合当地实际和高铁站客货集散需求,省辖市高铁站可规划建设2条及以上衔接道路。

专栏2 在建高铁站至城区衔接道路

郑万高铁沿线。2019年,建成长葛北站至人民北路工程,郏县站站前大道(规划南外环至南二环),平顶山西站连接道路(长安大道西段至复兴路),光武路南阳南站至东环路段新建工程,G345方城至清河改建工程,S237线新野白河特大桥改建工程,S239、G328新野至邓州高铁站新野境改建工程,邓州东站进站大道(邓州东站至G328与经三路交汇处)。

郑阜高铁沿线。2019年,建成许昌北站至建安区文峰北路工程(依托S320),鄢陵县锦绣路(鄢陵南站至G311交汇处),扶沟县桐丘南路(扶沟南站至丁庄社区),西华县高铁西路(华兴大道至安康大道),平安路(周口东站至武盛大道),淮阳路(周口东站至武盛大道),淮阳站至项城县东大街工程,沈丘县北环路口至沈丘北站工程(依托S211)。2020年,建成淮阳站至淮阳县南三环工程(依托G106)。

郑济高铁沿线。2021年,建成永定河路东延工程(平原新区站至泰山路),卫辉南站至S101工程,滑浚站至滑县北环路工程(依托G230),滑浚站至G230至浚县南环路工程(依托G230),中原路东延龙乡路至濮阳东站经一路工程。

商合杭高铁沿线。2019年,建成黄海大道东段、西段(东海大道至商合杭高铁商丘新区站至中州路)。

太焦高铁沿线。2020年,建成博爱站团结路北段工程(站前路至发展大道)。

(三)建设高铁站至邻近高速出入口衔接道路。针对距离高速出入口较近的高铁站,建设高铁站至邻近高速公路出入口衔接道路,原则上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将高铁站与邻近高速出入口顺畅联通,拓展高铁服务半径,满足高铁站周边更大范围内群众快捷换乘高铁需求。

 

专栏3在建高铁站至邻近高速出入口衔接道路

郑济高铁沿线场站。2020年,建成内黄站至濮鹤高速内黄南站出入口连接线(依托S220),南乐站至南林高速南乐东出入口工程。

(四)完善高铁站周边配套公路客运站、公交站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和科学预测,合理控制公路客运站规模和建设时序。位于城市外围的高铁站应规划布局公路客运站,位于中心区的可根据需要布局公路客运站。高铁站周边应配套设置公交枢纽站或中途站。完善高铁站至公路客运站、公交站换乘设施,建设地下通道、连廊、自动扶梯等封闭、半封闭设施,或提供免费接驳车辆,提升旅客换乘体验。

专栏4高铁站周边配套公路客运站、公交站

2020年底前,建成安阳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鹤壁市公路运输综合客运枢纽、长葛北站、漯河公路运输枢纽高速铁路汽车客运站、郑徐兰考高铁综合客运枢纽站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是本行动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衔接道路建设工作,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交通部门牵头,积极与财政、住建、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高铁站衔接道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协调推进机制,解决衔接道路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形成落实本行动计划的有效合力。

(二)保障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资金以市县筹措为主,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符合中央车购税支持方向的项目或项目部分路段,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交通部门按照普通干线公路、公路客运场站申请资金流程提出资金申请,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中央车购税,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统筹全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整体规模适当给予支持。

(三)加强项目管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列入本行动计划普通干线公路、公路客运场站项目可直接批复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项目业主严格遵循建设基本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建立项目信息报送机制,每月向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报送衔接道路、公路客运站项目建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