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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议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0-11-1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尊敬的海啸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议案收悉。经与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你们“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议案后,市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对议案答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由一级调研员冀发澍同志牵头、综合科负责,并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学习,在具体工作中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细化落实。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探索与实践中砥砺前行,产业转型的重点逐步向智能制造聚焦,城市发展的内涵不断向生态宜居拓展。2019年,市委、市政府站位新时代新起点,经过深入分析、综合研判、通盘考虑,作出了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战略抉择。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许昌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意见》,动员全市上下凝神聚力、克难攻坚,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陆续出台了“1+20”配套政策文件,对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各方面、各领域、各系统目标任务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任务、狠抓落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决议》,把市委重大决策快速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市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学习贯彻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决议》,号召广大政协委会和社会各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贡献智慧和力量;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围绕思想保障、人才保障、环境保障、监督保障等,出台专项意见,细化工作措施,为“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保驾护航;市发改、工信、科技、住建、交通、生态环境等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一把手”牵头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活力、强化基础能力支撑、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推动形成“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合力。目前,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已经成为全市干部群众的共识,发展内涵不断丰富,工作抓手有力有效,各个方面正在起势,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持续实施以智能制造为引领的“三大改造”,12家企业入选国家、省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19家企业入选省级智能工厂(车间)。大力推进9大新兴产业专班建设,谋划实施104个项目,总投资902.3亿元,已完成年度投资239.8亿元。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禹州市和森源重工公司被评为首批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单位,入选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上云企业达到3336家,数量居全省第3位。持续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对标和贯标工作,对标企业达到373家,获得贯标证书企业74家。河南省蜂产品质检中心挂牌成立,河南省机器人质检中心获得筹建批复,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达到12个。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发展计划。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567家,超百亿元企业7家。大力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评选35家企业为我市第一批“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推荐2家企业申报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开普检测成功上市,全市共有上市企业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8家、区域股权挂牌企业800家,上市企业总数居全省第4位。

二、开放创新动力活力持续增强。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2020创新年”行动,召开全市创新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拿出近3000万元重奖高质量发展企业。32家企业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达到200余家。围绕支持黄河鲲鹏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建立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启动中原数字标准院、中国标准研究院许昌创新中心建设。强化人才支撑,拥有“许昌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788人,高级职称人数突破万人大关。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累计达成对德合作协议97个、落地合作项目43个,百菲萨年处理11万吨电炉除尘灰项目、欧绿保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等2个德国独资项目开工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中德产业园“一区六园”付诸实施,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获批,综保区申建有序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到99%,便民服务APP“i许昌”平台线上服务事项达228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我市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居全省第5位。

三、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强化。不断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国道230许昌境改建工程、文峰北路提升改造工程建成通车,忠武路、311国道改线、许信高速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北绕城高速、焦平高速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谋划了三洋铁路禹州矿山货场专用线等7条铁路专用线。大力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陈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投用,颍汝干渠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再生水输送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已完成,禹州沙陀湖调蓄工程完成地质勘察设计报告。积极推动能源行业转型升级。《许昌市热电联产规划(2020—2030)》已报省发改委,能信电厂搬迁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可研论证已完成。禹州天源、襄城天壕生物质热电工程项目建设正在持续推进。提升骨干电网保障能力,重点推进实施电气谷、长葛洗砚池等26项主网项目。与中石化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市进入天然气“双气源”时代。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了5G基站专项规划,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区全覆盖和垂直行业应用场景按需覆盖。

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许昌市全域成为全国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河南省唯一。编制了《许昌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已报省发改委。初步建立了“1+6+N”政策体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实现突破。积极主动融入郑州都市圈建设。加快郑许一体化步伐,深入推进“六个对接”,《许港产业带发展规划》上报待批,郑许市域铁路许昌段有序推进。扎实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在建项目209个,完工项目99个,完成投资339.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73.6%。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687套,开工率65.2%;改造纳入2019年中央补助支持的城镇老旧小区4.2293万户,完工率100%。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新增试点小区达到187个,城区公共机构和学校实现全覆盖。启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提升城市管理运行效率,打造全国首个基于黄河鲲鹏架构的新型智慧城市样板。

五、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全市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7亿元,实施1362个扶贫项目。创新开展“线上就业”帮扶,帮助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余个。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认定扶贫产品323个,帮助贫困群众销售3.72亿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1万亩。夏粮播种面积345.21万亩,总产量170.04万吨;落实优质小麦面积80万亩,100%实现订单生产;秋作物总播种面积461.6万亩。实施绿色品牌农产品“五个一”行动计划,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20个,申报绿色食品认证24个;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4家。全市1824个益农信息社站点激活率达83.2%,初步实现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覆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禹州市神垕镇、长葛市大周镇、鄢陵县马栏镇成功入选全省首批“美丽小镇”。持续推进户厕改造,已完成66526户,占年度任务的88%。以“乡村林果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推动200个村开展果树进村,共栽植各类果树19万余株,栽植面积8330亩。

六、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改善空气质量。PM10平均浓度6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1.8%,排名全省第3位;PM2.5平均浓4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8.6%,排名全省第10位;优良天数累计17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56天,排名全省第4位。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上半年我市三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持续保持土壤环境稳定。建设用地、农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加快森林许昌建设。完成森林生态建设任务27.52万亩,占年度总任务的122%;完成生态廊道建设3.09万亩,占年度总任务的171.7%。加快“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谋划实施重大项目59个,各项试点任务进展有序,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调研组对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早”措施,构筑最严密的防控体系,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有效治愈38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全省较早实现确诊病例“清零”。稳定扩大就业。1-8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025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51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948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8471人。大力发展“夜市经济”,设置6个便民点,引导400多家商户规范经营,实现市容秩序和民生需求的双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免、缓、返、补”,落实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政策,为企业减负逾15亿元。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市场主体减免3个月房租,为全市2261个市场主体减免租金3185.8万元。落实降低企业水、电、气成本政策措施,阶段性减少企业支出1.47亿元。提高生活保障水平。全市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去年分别提高9.6%、12.5%,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6亿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744.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超过3万名。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直有关单位,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智造之都、宜居之城”“1+20”配套政策文件的推进实施,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圆满完成议案办理。衷心期待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改委  0374-2965075

联系人:李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