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节能减排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开展好2018年全市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河南省节能减排办关于2018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豫节减办[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开展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会同主办单位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含相关宣传图片)报送市节能减排办(市发改委环资科,电话:2965049,邮箱:xcfgwjn@163.com)。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