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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市、区)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考核结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7-12-2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城区管委会:

根据《许昌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许政办〔2017〕50号)、《许昌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许政办〔2017〕36号)和《许昌市“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考核实施方案》(许节减办〔2017〕13号)相关要求,市节能减排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通报如下:

考核结果为:长葛市为“优秀”等级;襄城县、鄢陵县、魏都区、建安区和东城区为“良好”等级;禹州市和开发区为“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长葛市予以通报表扬。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魅力许昌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狠抓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快发展节能低碳环保产业,坚决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为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