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投资审〔2018〕19号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型装备实验室内部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报来《关于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型装备实验室内部改造项目的申请》(许市检字〔2018〕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机电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筑方案基本内容。
二、项目改造地点为:许昌市天宝路东段,国家质检中心院内重型装备实验楼。
三、项目改造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重型装备实验楼二层进行改造,建筑面积978.36㎡。水路改造,将原水路引到图纸要求的位置;电路改造,将原电路按图纸设计要求引入各个实验室;铝合金玻璃隔断安装,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将重型装备实验室隔断为10个独立实验房间。
四、同意施工工序流程、施工方法,要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
五、要严格遵守环保、节能、消防、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组织好工程实施。
六、总概算核定为19.7万元。其中水、电施工4.1万元,铝合金及玻璃隔断15.6万元。
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总概算汇总表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