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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2-12-06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发改政务审〔2022〕41号

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报批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许投〔2022〕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同意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原则同意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魏武大道以东、周寨路以西、隆昌路以南、明礼街以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320.00㎡(约13.98亩),总建筑面积2469.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82.30㎡(1#数据中心机房1782.52㎡、2#配电房113.05㎡、3#泵房286.73㎡),地下建筑面积286.73㎡。本项目数据中心楼为两层建筑,一层部署机房变配电室2个,电池间2个,运营商机房2个,测试间1个,接待大厅、展厅、会议室、消防监控室、电梯间、疏散走廊、洗手间、休息室、储物间等辅助用房。二层部署标准化机房,1个风冷机房,1个液冷机房,1个运维监控中心,电梯间、疏散走廊、洗手间等辅助功能区。外围部署制冷模块、水力模块、中压开闭所、消防水池及泵房、生活水池及泵房,2台柴油发电机,作为本项目的后备电源。

四、项目总投资为115655.39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市场化融资。

五、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六、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