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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许昌市)初步设计的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3-06-0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许昌市)初步设计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许昌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禹州市、长葛市境内。本项目共治理河(沟)道11条,治理长度共15.29km,新建、重建建筑物52座,其中桥梁2座、涵洞50座。积水点治理工程1处,共开挖导流沟0.82km。新建涵洞建筑物1座。要求完成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许昌市)初步设计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符合专业条件甲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与项目专业领域相符合的专家至少2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本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近三年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等任务的业绩证明(优先提供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246房间

联系人:许心雨

联系电话:0374-2965071 15603743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