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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昌市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3-06-2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发改政务审〔2023〕18号

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批许昌市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许城投〔2023〕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3年4月27日,我委委托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对许昌市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许昌市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完善,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修订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审查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许昌市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修改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东至中原路,西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至南环路,北至新元大道(北边具体边界以示范区和建安区区划界限为准)。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直埋高温热水管网(DN200-DN450)116㎞,直埋蒸汽管网(钢套钢DN500)15㎞,其他管网(DN450)2.03㎞,过河、过路、下穿“两高”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36336.42万元。其中,工程费2865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34.12万元,预备费1564.38万元,建设期利息2520万元,流动资金964.52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企业自筹资金及市场化融资。

五、该项目由许昌建投中能热力有限公司实施。

六、同意项目单位在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八、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许昌市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招标范围

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招标方式

招标

估算金额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200.93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528.77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5730.68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14326.7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372.49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8596.02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6580.83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情况说明:重要材料含在建筑工程中。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266.13万元、前期咨询费49.92万元、造价咨询费352.44万元、工程保险费85.96万元、临时设施费200.57万元、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4.05万元、生产准备费16.2万元、联合试运转费286.53万元、招标代理费110.59万元、施工图审查费26.44万元、环境影响咨询费14.1万元、防洪影响评价费37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82万元、工程预备费1564.38万元、流动资金964.52万元、建设期利息2520万元。

 

 

202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