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3〕27号
国网许昌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许昌供电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批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许电发展〔2023〕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2023年许昌第一批电网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许昌电网建设步伐,保持电网和电源协调发展,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用电需要,同意建设许昌市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包含市辖区和建安区共计208项。
二、本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共计208项,其中市辖区102项、建安区106项,建设总规模为新建10千伏线路长度89.36千米,新建10千伏台区286个、容量64.33兆伏安,改造10千伏台区7个、容量2.80兆伏安,新建0.4千伏线路22.20千米,新建下户线93.37千米。各项目建设地点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本批电网项目总投资为10837.6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统筹解决,剩余资金有由银行贷款解决。
四、在上述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设多回线路、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五、本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装置性材料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依法统一组织招标。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支持性文件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许昌市电网工程项目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许发改能源〔2023〕121号)、《国网许昌供电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批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许电发展〔2023〕48号)和国网许昌供电公司针对本批电网项目提报的《许昌市电网项目核准信用承诺书》。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国网许昌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国网许昌供电公司2023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汇总表
2.国网许昌供电公司2023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明细表
3.国网许昌供电公司2023年第一批电网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