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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改革动态(2018年12月1日-12月15日)
【信息时间:2018-12-24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改革总体部署

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9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各项宏观调控目标可以较好完成,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朝着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出新的步伐。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强调,要辩证看待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的变化,增强忧患意识,继续抓住并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定信心,把握主动,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要保持战略定力,注重稳扎稳打,加强协调配合,聚焦主要矛盾,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努力实现最优政策组合和最大整体效果。

会议指出,明年要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已确定的行动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升国民经济整体性水平。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好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做好经济工作,必须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岁末年初的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确保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中央纪委始终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巩固深化巡视巡察工作。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深化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震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会议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12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效保护产权,有力打击侵权;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区域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开展了先行先试。去年第一批13项改革举措已推向全国。会议决定,再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更大力度激活创新资源、激励创新活动,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其中,在全国推广的主要包括:一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二是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为中小科技企业包括轻资产、未盈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可约定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所持股权。鼓励开发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产品,降低创新主体的侵权损失。三是完善科研管理。推动国有科研仪器设备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实现开放共享。建立创新决策容错机制。同时,将原先在个别区域试点的3项改革举措,推广到先行先试的全部8个区域,包括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会议要求,要加强对上述分批推广和其他先行先试改革举措的跟踪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政策,促进改革深化,更大发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完善激励发明创造的机制制度、把实践中有效保护专利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着眼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借鉴国际做法,大幅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显著增加侵权成本,震慑违法行为;明确了侵权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阻止侵权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草案还明确了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分享职务发明创造收益的激励机制,并完善了专利授权制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草案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制,突出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制修订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值班等要求,并细化了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措施。

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部署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三农”发展;通过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结果。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的部署,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用市场力量汇聚更多要素,提升创业创新效能,促进扩大就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升级,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会议指出,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升级,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也有利于扩大国内市场。要适应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基层创造性,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一是提升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棉花、甘蔗等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种采收水平。对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等按规定给予补助。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抵押贷款,鼓励地方给予贴息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二是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和技术。支持精量播种、高效施肥、精准施药、节水灌溉和大马力、高性能农机装备示范推广,研发推广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装备和机械化技术。三是聚焦弱项短板加快农机装备创新和产业转型。鼓励大型企业向成套设备集成转变。抓紧解决主要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提高农机装备质量。探索“企业+合作社+基地”等研发生产新模式。四是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五是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育农机专业户、合作社等,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建立机具共享的生产联合体。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促进智慧农业发展。

会议听取了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结果汇报,审议通过了获奖人选、奖励种类和等级,鼓励更多科技人员尤其是年轻人投身前沿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扩大国际创新合作,取得更多重大原创成果,让科技更好服务和支撑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

二、农村改革

12月10日,庆祝农村改革40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以乡村振兴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新时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注入新动力。

胡春华指出,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要求更加迫切、任务更为艰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扎实有序向前推进。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加快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面优化乡村振兴制度环境。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推进农村改革要因地制宜,加强示范引导,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确保改革蹄疾步稳。

三、“放管服”改革

12月5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务院大督查发展问题整改,促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新时代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狠抓落实、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会议要求,要深入剖析“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抓好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狠抓改革落实,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落实到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结合实际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协同联动,坚决将交通运输部门这场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二是切实推进问题整改。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整改进度。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查找工作不扎实、不协调、不到位的地方,下大力气补短板、兜底线、建机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落实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精简各类涉企收费,规范服务性收费,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加快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完善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机制。

四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度嵌入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中,深化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策执行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五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巩固发展交通运输领域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以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优化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把是否促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评价标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地方改革

近日,江苏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等23项具体举措,要求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公平竞争环境、优质法律服务。

《意见》指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依法做好涉及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打击和防范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职务犯罪,有力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意见》强调,要严格规范涉及民营企业的执法司法行为,依法有效保护企业家创新创业行为,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监督;正确处理民营企业历史上不规范问题,坚决甄别纠正冤错案件;推动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健全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地方立法调研机制,推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制度。

《意见》还强调,要深化涉及民营企业“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涉及民营企业审批服务改革、改进完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和加强民营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完善风险隐患防范机制,及时高效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建立完善我省企业海外利益安全保护工作机制。

近日,《河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跨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整合。2018年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2年,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雄安新区根据其发展定位和历史任务,建成更加精简、高效的审批模式。

优化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各地可按照“只少不多”原则对审批阶段进行简化。按照投资类别和规模,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大中型房屋建筑项目、大中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小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三大类,实行差别化管理。各市、县对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审批阶段都要确定一家牵头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阶段的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精减审批环节。清理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实行全省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清单外审批事项。合并审查事项,整合同一审批阶段的多个审批、审查事项或同一部门实施的内容相近的审批、审查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前置条件。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完善审批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健全各类规划统筹和协调机制。“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统一赋码,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2019年省政府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各市、县建成在线审批业务系统,并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在线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应用。“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局职能作用,深化“只进一个门”综合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整合市、县各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清理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一律明确具体内容,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在线核查的一律不再提交。

强化监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内容和方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