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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贯彻落实负面清单制度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23-06-2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自201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先后发布了4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目前执行的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市发改委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开了该清单,联合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好负面清单的具体要求。我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政府及所属部门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不存在擅自变更或者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不符合规定和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原则上一律清理取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全面深入推动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明确案例归集范围、案例排查汇总、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力有效落实。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对标国家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了4次自查自纠,我市不存在国家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及时将自查情况报省协调组。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的通知》,组织市、县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了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排查清理活动,经全面排查,我市不存在省通知明确的7种市场准入壁垒情况。四是征集意见建议。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修订工作的通知》,组织市直40多个单位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最新进展和地方性管理措施,对清单所列事项逐项审核,研究提出修订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