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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如期召开
【信息时间:2020-06-1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6月9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许昌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对于本次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理由的陈述、市财政局关于市财政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资金投入及财务监管情况的介绍、市发改委成本监审局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总体成本监审情况、市发改委拟定的调价方案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听证会参加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听证会参加人依次对方案阐述观点、表明态度,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0名;经营者及相关利益方3名;相关领域专家1名;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参加人6名,分别是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到会。部分新闻媒体、旁听人员及各县区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听证会参加人本着对社会公共事务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会前仔细研究听证资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会上对调价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宝贵意见。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授权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按照《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将全面梳理、逐条研究、汇总听证会意见,对我市公办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做进一步完善,并在15日内按程序将听证报告一并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进行最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