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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 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1-12-2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全面落实国家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的工作部署,更好地服务民生,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条件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基[2021]340号)要求,按照《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拟对我市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相关事项建议如下:

    1、市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80元/生.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可免费参加课后服务。

    2、课后服务应坚持自愿原则,是否参加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3、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根据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情况按月或按学期据实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12月26日前通过网络问卷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1、网络问卷二维码:

                      

    2、电子邮箱地址:xcswjzhk@163.com

    联系电话:2962726

   

    特此公告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