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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全省价格工作视频会议
【信息时间:2022-01-1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月6日,省发展改革委在郑州召开全省价格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价格工作会议和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2021年价格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价格工作任务。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明东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室和委属单位负责同志对2022年重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郑州、洛阳、焦作、漯河、南阳等5个省辖市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1年是我省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严重洪涝灾害、疫情点状爆发、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电力煤炭供应紧张等交织叠加、超出预期的新挑战,全省价格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持续提升价格服务水平,为推动全省经济“顶压前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贡献了价格力量。

  会议强调,当前我省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站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客观把握价格运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坚持“稳”“改”“管”工作总要求,统筹谋划好2022年价格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扎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充分利用价格监管大数据平台提升价格监测能力,出现疫情和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监测;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涉及基本民生商品,统筹推动建立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密切跟踪粮食市场价格形势,全力稳定粮食“基本盘”;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扎实做好“双节”和北京冬奥会期间保供稳价工作。

  二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持续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成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成本监审,研究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管理、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等电价政策;优化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全面梳理天然气价格情况、摸清购销成本,据实对用户多退少补,及时将燃气管道安全生产相关费用按规定计入成本并通过配气价格回收,确保燃气企业配气价格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

  三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谋划今年改革任务,因地制宜加大计量收费模式的探索和推广,确保完成全省1500万亩改革目标;省市联动按季度开展全覆盖实地督导,全面抓好“回头看”评估和验收整改。

  四是强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的跟踪监测,建立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积极协同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是建立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持续巩固清理规范水电气暖收费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着力完善城镇供水、供气、供暖价格形成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在清理规范水电气暖收费的同时保障水电气暖企业正常发展。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持续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垃圾处理费用收缴率,适时启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以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为突破口推进垃圾分类收费。

  六是完善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政策。研究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收费、高校住宿费、招生考试收费等政策;完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促进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以“一老一小”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养老、托幼、殡葬等领域收费管理,减轻群众负担,改善民生福祉。

  七是进一步完善定调价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价理念,修订出台《河南省定价目录》《河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河南省定价听证目录》,发挥成本调查监审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政府定价行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把握价格政策出台的时度效,有效管理市场预期。认真做好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室全体同志、省成本调查监审局、价格认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省主会场参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分管价格工作副主任、价格科室和直属价格机构(监测、成本、认证)负责同志在本地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