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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组织召开2018年度重点项目中期情况通报暨项目协调会
【信息时间:2018-08-0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1日,许昌市副市长刘胜利主持召开2018年度重点项目中期情况通报暨静脉产业园项目协调会。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静脉产业园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刘胜利副市长强调:一是以中期考核评估为契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本次年中考核评估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组织实施。9个县(市、区)的重点项目办负责人相互观摩、相互学习、相互打分评价,基本达到了查找不足、推进下步工作的目的。考核评价符合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希望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认真研究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机制,制定整改措施,未按时间节点开工和进展滞后的重点项目,抓紧办理前期手续,重新排定节点,追赶进度。市政府督查室、重点项目办加强现场督查,定期通报。二是对照未审批事项,抓紧解决联审联批“卡壳”问题。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对全市计划新开工的92个重点项目的审批事项进行了逐项梳理,明确了哪个项目的哪项审批事项还未完成、具体责任单位、审批权限部门和审批时间节点。望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各职能部门,对照审批事项,主动认领任务,建立专班,切实解决“卡壳”问题,确保10月底前完成所有审批事项。11月份,市重点项目办要对联审联批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年度联审联批情况与年终重点项目考核挂钩。三是完善重点项目推进会制度,实行责任追究。重点项目推进协调会在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更有效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充分吸取近年来我市重点项目专题协调推进会制度实施中的经验,并学习吸收了外地市的先进做法,对我市的重点项目推进会制度进行了再完善、再提升,起草了《许昌市重点项目暨联审联批推进会制度》,希望各单位认真加以研究,提高执行力,对不能按时办结的和无正当理由不回复或迟延回复办理情况的,在办结时限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重点项目办查明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移送市监察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