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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2019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10-25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驻许有关单位:

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省政府重点项目办《关于选报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重点办〔2018〕43号)要求,现就选报2019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重点项目选报

(一)选报范围和条件

1、选报范围:聚焦“突出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三大攻坚战”、“三区一群建设”等重大部署,把基础设施、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城市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脱贫攻坚、民生社会等项目作为遴选的重点范围,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遴选标准,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产业转型发展领域。主要围绕推进转型发展攻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重点选列省定12个重点产业和现代生物产业、人工智能、新型显示与智能终端、5G示范应用、汽车电子、环保装备、清洁生产等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

二是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领域。主要围绕提升创新能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等建设,重点选列双创平台、研发平台方面的重大项目,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级创新平台、技术转移中心、创新创业基地等重大项目。

三是现代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围绕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打造发展新优势,重点选列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内河航运等重大工程,以及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重大项目。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主要围绕提升中原城市群发展质量,重点聚焦郑许一体化发展、许港产业带建设以及城市群交通一体、生态共建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选列一批重大项目;聚焦新型城镇化,重点选列静脉产业园、生态水系、雨污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百城提质工程中的重大示范性项目。

五是生态环保领域。主要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重点选列生态建设、污染防治、河湖治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水质保护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主要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重点选列教育医疗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2、分类及标准: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地保障要素和实施分级管理,将2019年重点项目划分为省重点项目和市重点项目。省重点项目按行业分为:先进制造业、传统工业升级、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双创平台、研发平台、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航空、港口航道、电源、电网、油气管道、新能源、信息通信、水利、中心城市建设、百城提质、生态建设、污染防治、循环经济、脱贫攻坚、教育能力提升、医疗能力提升、公务服务能力提升等26类。

每类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竣工、续建、拟开工3种。竣工项目是指当年计划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但不能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拟开工项目是指当年预计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申请竣工项目的应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并确保在2019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用);申请续建项目的,应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2018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申请拟开工项目的,须已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选报条件:选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符合《2019年度省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见附件)规定的具体条件;对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应只选列近三年内能够实施的建设内容。

(二)选报方式、程序和时限

1、方式。均通过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选报。

2、程序

(1)申报。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行业主管单位进入申报系统,生成拟选报项目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及时交项目业主单位并指导其填报相关信息。已列入2018年的项目可继续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

由项目业主单位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手续批准文件照片。暂无业主的项目可由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直接填报。已列入2018年省重点项目的也需要重新申报。

(2)初审。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行业主管单位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查,并通过申报系统将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提交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同时,要报送《拟列入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可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统一用A3复印纸打印)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以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市政府8号楼8130房间),每单位限报一次,电子版请发至市重点项目办邮箱。

(3)审核。由市重点项目办组织审核、论证,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重点项目办。

3、时限。各县(市、区)和市行业主管单位申报(含文件及汇总表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选报要求

一要专人负责。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做好重点项目选报工作。要专人负责,明确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负责选报工作,确保申报项目质量、申报资料准确。

二要严格前期。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前期条件,准确把握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日期,科学确定项目季度、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执行与实际不产生较大偏差。竣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计划上半年开工项目的年度投资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新开工项目原则上应占到选报省重点项目总数的30%以上。

三要严格政策。在项目遴选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有关方面意见,确保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对不符合当前产业、土地、环评等政策和有关规划的项目,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不符合《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单纯房地产开发的项目,一律不予列入。严控项目用地规模,对用地规模大的项目根据建设内容核实用地数量,对存在圈地或盲目上报用地倾向的,坚决不予列入。

四要规范填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填报标准,认真落实填报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模板的示范,准确、精练、完整地填写项目申报表格内容,不得空项、缺项。要对各项目单位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纸质申报材料与系统申报内容准确一致。凡申报表格填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考虑选列。

二、市重点项目选报

(一)选报要求。市重点项目的选报条件,请按照《2019年度许昌市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见附件)选报,填写《拟申报2019年许昌市重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选报要求参照省重点项目选报。

(二)选报时间。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在选报省重点项目的同时,要同步考虑市重点项目的选报工作,确保在11月16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以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市政府8号楼8130室),每单位限报一次,电子版请发至市重点项目办邮箱。

电话:2965864 

邮  箱:xuchangxiangmuban@126.com

附件:

1.2019年度省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

2.2019年度许昌市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

3.拟申报2019年许昌市重点项目汇总表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2019年度省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doc
附件2:2019年度许昌市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doc
附件3:拟申报2019年许昌市重点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