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许昌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许办〔2014〕14号),为表彰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市政府拟对黄河等6名同志进行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乔晓光,联系电话:2965075。名单如下:
黄 河 禹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东风 禹州市委常委
张建军 禹州市公安局局长
李凤珍 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贾兆武 长葛市统计局局长
马 浩 鄢陵县委常委、副县长
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