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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信息时间:2015-01-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公    示

 

     根据《许昌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许办〔2014〕14号),为表彰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市政府拟对黄河等6名同志进行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乔晓光,联系电话:2965075。名单如下:

黄  河  禹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东风  禹州市委常委

张建军  禹州市公安局局长

李凤珍  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贾兆武  长葛市统计局局长

马  浩 鄢陵县委常委、副县长

 

 

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