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25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组织了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审理工作,初步提出了拟进入核查程序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8日~11月2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10-68501463,685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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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拟进入核查程序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示.xls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