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高技〔2017〕337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许昌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许发改高技〔2017〕85号),经审定,现通知如下:
一、确定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技术中心为第2017年(第5批)许昌市企业技术中心。
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完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运行,职能到位,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企业持续发展和产业竞争力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附件:2017年(第5批)许昌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国家税务局
许昌市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许昌海关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
2017年(第5批)许昌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技术中心名称 |
1 |
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2 |
河南佳程电气有限公司 |
河南佳程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3 |
许昌市长江高压计量设备有限公司 |
许昌市长江高压计量设备有限公技术中心 |
4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