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 > 工业高技术
2018年许昌市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
【信息时间:2018-05-15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8年许昌市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许发〔2017〕22号)以及《许昌市制造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许政〔2017〕29号)、《许昌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许政〔2017〕41号)、《许昌市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各项攻坚任务落实,制定2018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转型发展方向,着力推进结构改革产业转型发展重点任务,着力壮大技术创新“四个引领”群体规模,着力完善政策促进企业成长升级,着力提升产业集群综合优势,着力强化重点产业转型发展引领带动,推进转型发展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结构改革

(一)制造业转型发展

1、化解过剩产能。运用综合标准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继续推动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1)全面完成煤炭去产能任务。按照2018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计划,推动列入计划矿井10月底前全部关闭退出。(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2)严厉打击取缔“地条钢”制售企业。落实许昌市化能办《打击取缔“地条钢”严防死灰复燃工作方案》(许化能办传真〔2018〕1号),持续完善“一机制、三制度”长效监管机制,制定打击“地条钢”年度工作方案,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打击取缔“地条钢”制售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

(3)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按照企业所属区域或机构分类开展僵尸企业处置,一季度完成“一企一策”处置方案制定,9月底前全面完成8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2、推进绿色化改造。

(1)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按照绿色工厂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争创绿色示范工厂2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2)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按照省重点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实施细则落实有关工作,推荐企业争创全省重点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鼓励、培育企业(产品)进入国家能效水效领包者名单和节能技术装备、“能效之星”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市工信委、水利局)

(3)实施清洁生产行动。对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鼓励重点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一批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信委)

(4)加快推进城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落实《许昌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推动搬迁范围内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制定搬迁改造方案,完成搬迁、转产、关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累计达到总量的40%。(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安监局)

(5)推进许昌静脉产业园建设。加快许昌静脉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10月底进入设备调试阶段。(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推进智能化改造。

(1)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推动12家企业贯标、120家企业对标,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选择一批应用效果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开展贯标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2)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广。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落实评价机制,新培育3家省级智能工厂、6个省级智能车间和3个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各类试点示范项目。按照省机器人“十百千”示范应用倍增工程要求,推动10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260台以上机器人(数控机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3)启动实施“企业上云”计划。利用现有知名云平台资源,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生产设备向云平台迁移。依托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平台,引导有条件的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设1-2家行业级工业云平台,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建设企业云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

4、推进技术改造。制定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组织企业争取省技术改造综合性奖补资金,对“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制。持续推进“十百千万”技改提升工程,滚动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完成425家规上企业技改,力争全年完成技改投资325亿元以上、占工业投资比重超过20%。推动新产品研发生产,分领域评选工业精品并组织推介活动。

(二)服务业转型发展

1、制定年度方案。制定服务业转型发展年度工作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加快服务业向高端高质转型。深入贯彻落实“1242”发展战略,推动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现代服务业结构,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加快服务业向创新驱动方向转型。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基地,国家质检中心和检测重点实验室达到5个以上,省级质检中心8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质监局)

4、加快服务业向集聚融合方向转型。提升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水平,7个服务业“两区”全部进入星级行列;围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大数据、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健康养老、专业交易等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建设8类服务业专业园区,分别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序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农业转型发展

1、制定年度方案。制定农业转型发展年度工作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推进结构调整。扩大优质强筋小麦,发展壮大“花、菜、药、烟”等优势特色产业,种植面积稳步增长。(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林业局、烟草公司)

3、推进绿色发展。“三品一标”基地达到50个,产品80个以上,蔬菜、中药材、烟叶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50%以上;地产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畜牧局)

4、推进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培育15家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特色示范基地;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通过“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观光、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发展农村电商企业1000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旅游局、商务局)

5、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经营主体1000家以上,累计达到1万家;培育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工作,扶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三、创新引领

(一)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许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一批企业逐步实现创新引领型发展。2018年计划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总数达到120家以上;培育创新龙头企业1-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建设创新引领型机构。加快培育一批新型市场化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科技需求,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做好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推荐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持续做好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申报组建工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争取新增省级研发平台6家以上,新增市级研发平台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

(四)引进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团队。指导我市有关企业做好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争取申报成功1-2家。做好市级创新型科技团队的认定工作,做好省创新型科技团队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推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以智能制造、共享经济、线上线下融合、现代供应链、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为重点,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平台示范创建,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农业局)

四、企业培育

(一)实施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出台《关于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继续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内部明电《关于进一步做好鼓励引导域外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省(境)外市场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等为重点,促进企业加快成长、规范运作和活力迸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商局、工信委、发改委)

1、组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各县(市、区)制定促进企业加快成长专项方案,细化明确相关扶持政策和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商局、发改委)

2、推动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督促各地按照不低于本地个体工商户总量的1%,建立新转小微企业重点培育清单,落实便捷准入、税费减免、财政扶持、社保扶持、金融支持等政策,实现1100户以上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商局)

3、推动小微企业新升为规上企业。督促各地梳理筛选基本达到或短期内有望达到规上企业标准的小微企业,建立新升规上企业重点培育清单,落实税收、财政、融资等扶持政策,实现50家以上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上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委)

4、推动企业新晋上市或挂牌。督促各地梳理筛选具备上市挂牌条件或意愿的企业,建立新晋上市挂牌企业重点培育清单,实施精准政策扶持和辅导培训,新增1家境外上市企业、5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50家以上四板挂牌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金融办)

5、推动省(境)外市场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深入梳理在当地开展业务的金融、物流、电商、建筑、PPP项目、研发设计等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建立新设独立法人机构重点培育清单,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实现25家以上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

(二)发挥先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围绕重点产业转型攻坚和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分产业分领域筛选一批先进企业,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交流推广典型经验,示范带动一批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11个市重点产业专班牵头单位)

五、产业集群

(一)完善产业集群载体支撑。制定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建设2018年专项工作方案,以提质升级为导向,强化综合施策,不断提升综合承载力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推进产业集聚区提质发展。着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创新平台建设、产城融合发展和产业集群优势提升,加快产品技术工艺创新和改革升级,深入推进落后产能“腾笼换鸟”和低效资产盘活,全面提高单位资源要素产出率,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一星级以上产业集聚区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4月上旬完成2017年度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配套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和监管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2、实施服务业“两区”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加强龙头企业引进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商务楼宇和特色街区培育,全面增强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专业园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

(二)培育壮大先进产业集群。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主导产业为重点,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产业集群专题招商等行动,推动一批产业集群加快向千亿级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方向迈进。重点加快市域千亿级产业集群、县域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依托核心产业集聚区,聚焦优势细分领域,坚持内培外引,谋划实施一批骨干企业优势产品升级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项目,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优势突出的地标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

(三)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深入落实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41号),推动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建设,突出发展智能电力及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冷链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产业集群,以区中园方式布局建设新兴产业园区,谋划实施一批引领型标志性重大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明确1个重点培育的新兴制造业,纳入主导产业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六、重点产业

(一)推进市重点产业转型攻坚。各重点产业牵头部门要制定印发2018年重点产业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年度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责任单位:11个市重点产业专班牵头单位)

1、装备制造业。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工程,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开发一批技术水平先进、市场需求潜力大的高端装备,推出5个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行业标志性重大技术装备产品,5个左右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组建智能装备供应商联盟,培育一批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争创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市和示范园区。重点实施森源电气三期、瑞贝卡天一科技超级电容器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

2、新能源汽车产业。着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充电设备三大生产基地建设,坚持科技创新,完善服务网络,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加快推进森源电动汽车产业园、黄河动力电池、沃特玛动力电池、瑞贝卡天一公司超级电容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纯电动商用车产销规模1.8万辆,锂离子动力电池新增产能15亿Wh,充电桩新增产能2.4万台,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建成1800个交流充电口,智能公共充电网络建成投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

3、生物医药产业。实施生物制药跨越发展、化学制药升级发展、中药现代化发展、生物保健提速发展“四大工程”,开展五大园区提升、创新发展提升、产业培育提升、质量安全提升“四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转型发展,全市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医药企业10家,拥有核心竞争力产品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食药监局)

4、新材料产业。依托超硬材料、新能源材料、硅材料、有色金属等优势领域,积极培育产业集聚,合理布局发展空间,以提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建立结构合理、功能配套、竞争力强的新材料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引领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先进市,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200亿元,建成100亿级硅材料产业园、800亿级再生金属循环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发改委)

5、电子信息产业。加快“一城三园”建设,做强电子材料、新型电池、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三个优势产业,做优智能终端及硬件、信息安全两个特色产业,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产业,营造“硬件+软件+内容+服务”的产业生态环境,构建电子信息产业体系。力争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15%,培育龙头企业,争创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

6、现代金融业。建立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多方位政策支持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做大规模,壮大自身实力,提高金融业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2%,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8%;存、贷款增速均达到9%;新引进各类金融机构4家。强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许昌银监分局)

7、现代物流业。以冷链物流、快递物流和电商物流为重点,着力优化空间网络体系,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技术业态模式,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促进融合联动协同发展。加快许昌中原冷链谷中的众品冷链保税物流园、中原国际农产品物流港冷链物流专区、中鲜冷链试验库等项目建设,冷库总容量达到43万立万米以上,各类冷藏运输车(包括冷藏集装箱)达到750辆以上。加快快递物流园建设,快递物流业务总量超过4000万件。建设全球重要的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集散中心,建成一批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和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6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交通局)

8、文化旅游业。实施三国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钧瓷文化产业壮大等六大工程,引导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提质增效。实施产品供给突破、新业态培育、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强基、旅游提质等五大工程,推进旅游配套功能、旅游产品供给、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升级,全年游客接待量突破29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70亿元。重点做好三国文化旅游周、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钧瓷文化旅游节等旅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旅游局)

9、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着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着力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加快构建以高端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为引领、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综合型养老服务为支撑的多层次、立体式健康养生养老产业体系。继续做好鄢陵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申建工作;加快省级健康养生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全市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等绿色通道,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比例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发改委、民政局)

10、高效种养业。进一步优化种养结构,加快形成以优质强筋小麦、优质花木、优质蔬菜、优质烟叶、优质中药材为主导的种植业生产格局,以肉牛、奶牛为引领的畜牧业生产格局。优质强筋小麦发展到40万亩,优质花木、蔬菜、烟叶、中药材面积分别达到90万亩、100万亩、12万亩、42万亩;“两牛”存栏量达到10万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烟草公司)

11、烟草业。开展“省产一二类烟重点突破年”活动,深化市场开拓和综合治理,完善黄金叶品牌“6+N”产品体系,加强高端一二类卷烟新品研发,加快对省外卷烟的替代置换和对自有品牌的升级置换,全市省产一类烟份额达到25%以上、二类烟份额达到46%以上,税利突破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烟草公司、许昌卷烟厂)

(二)推动县(市、区)重点产业攻坚。各县(市、区)梳理优化本地区重点攻坚产业,制定各产业转型发展2018年度专项方案。完善本地区重点产业转型攻坚推进机制,构建与省、市重点产业转型攻坚协调联动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组织实施

(一)市有关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和组织落实,每月5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转型攻坚办)。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转型发展攻坚年度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市重点产业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所负责产业转型发展监测分析机制,会同重点地区建立分领域重点骨干企业监测清单,按季度开展产业转型发展态势分析研判,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于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报市转型攻坚办。

(三)各县(市、区)和市重点产业牵头部门要持续加强转型发展项目谋划、招商引资和推进实施,突出“高大新改”等要求,梳理筛选结转2018年的在建项目和2018年及以后计划开工的项目,完善建立转型发展项目库。每月28日前将本月项目库更新完善情况和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市转型攻坚办。

(四)市转型攻坚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按照本方案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按月调度各地各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转型发展项目库动态调整等情况实行按月通报;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适时对各地转型发展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并组织年度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