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 > 工业高技术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0-11-1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寇玉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制度体系,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注,并就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好建议,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将认真吸纳。

近年来,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建立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制度体系,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制度体系。市发改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效服务,出台了《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在今年发布的《河南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20)》中,许昌营商环境排名位列全省第5位。二是建立加快民营企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为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市发改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许昌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诚信许昌建设的实施意见》、《许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建立信息联络员、督查通报、第三方机构协助推进等工作机制,目前我市信用制度日趋完备,信用平台体系基本形成,信用信息归集取得突破,信用应用初步开展,联合奖惩机制基本建立。三是建立民营企业重点项目推进制度体系。围绕加快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建立10项推进机制,分别是市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定期汇报制度、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监察制度、重点项目资源优化配置机制、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督查制度、重点项目暨联审联批推进会制度、重大前期谋划项目储备推进机制、“三位一体”责任机制、目标责任制,截止9月底,186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89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89.5%,超额完成时序进度。四是建立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制度体系。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我们制定了智能电力装备等9个新兴产业方案、《2020年许昌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2020年许昌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点》、《许昌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许昌市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分产业实施专班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络、工作会商、工作通报、问题解决、项目动态管理、产业监测分析等统筹协调机制,开展了信息交流、月度例会、月度通报、季度汇报、简报印发等工作,谋划推进105个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总投资900.3亿元,截止9月底,已累计完成年度投资278.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5.5%。2019年,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4.6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0%,成为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3个核心集聚区之一。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四个一百”活动,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制度体系。积极开展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百县提升暨“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深化“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将二者有机结合,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民营经济工作专班四个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教育和政策宣讲以及对标提升行动,进一步宣传解读政策,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落实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办理转办问题,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加大协调解决力度。要进一步规范已出台的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做好制度的执行、更新或废止等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纵深推进民营企业发展,不断出台支持民营企业相关制度;要定期梳理、分析、评估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现状,统筹做好制度出台、宣传、落实等建设工作,持续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制度体系。二是提高投资审批效率,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办事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积极探索更多切实有效的惠企利企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政务”,加强各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弥补工作短板,建设一流的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民营企业少跑腿。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重点推进以“多评合一”和“容缺受理”为代表的流程再造,为民营企业投资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落实《许昌市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模式实施细则》,在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中,将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由串联分散办理调整为并联集中办理,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集中评审”,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许昌市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模式实施方案》要求,对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各类审批事项,可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前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预审意见”直接转换为审批手续,有效破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扩大有效投资上实现新突破,三是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搭建民营企业发展平台。产业集聚区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要深入落实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会精神,聚焦实施“七大行动”,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发展载体功能。实施集群强链扩链行动,大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提升产业链水平,增强产业创新能力,重点培育电力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4个市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一批县级特色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实施融合互动发展行动,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协同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系统性谋划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升产业集聚区承载能力。实施智能制造普及行动,推动智能化园区建设由试点示范向全面推广拓展,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转型标杆企业、项目,加快推进企业上云。实施精准开放招商行动,搭建对外招商平台,支持集聚区举办各类招商活动,共建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或国际合作园区,建立招商专班,实施“二分之一”工作法,深化重点企业对接,推动招商项目建设,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实施绿色集约发展行动,实施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提高亩均产出水平,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整治提升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实施功能布局优化行动,编制市规划纲要和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细化主导产业定位和方向,优化空间功能布局,加快布局一批区中园。实施体制机制创新行动,优化管理运营机制,因地制宜推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委)+公司”、“政区合一+公司”、纯公司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四是强化要素保障,支持民企重大项目建设。提前启动2021年度重点项目谋划工作,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帮助企业聚焦重点领域,抢抓发展机遇,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优先将民营企业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加快推进。突出抓好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加强要素保障,聚力抓好在建重点项目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五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民企诚信经营。创新民营企业信用数据归集方式,鼓励推动“百千万”诚信示范企业、重点项目企业、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企业签署协议、公约或成立联盟,通过信用门户网站自主申报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归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信用行为信息。推动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对接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服务民营企业融资。向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提供优先办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免交押金、先享有后付费等信用惠企服务。全面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对 “红黑名单”在全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上实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依法依规开展“黑名单”认定和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失信民营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行为,采用拘传、拘留、限制出境等措施。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失信民营企业进行培训,推动失信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六是加快金融和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民企高质量发展。加强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对新建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利用暖春行动等各类平台向金融部门推荐民营企业和项目,争取信贷金融支持。支持市、县政府成立产业基金,专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对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项目积极完善条件,加快前期工作,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改委 0374-2965050

联系人: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