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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11批市企业技术中心评审”的采购询价公告
【信息时间:2023-12-2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第11批市企业技术中心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对申报2023年第11批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以及对历年已认定的34家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予以复核,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最高限价:70000元整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业务管理办法》(许发改财审〔2022〕215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及以上职称;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须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5名(含财务专家1名)。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二)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4.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
6.最新财务审计报告;
7.完成过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评审工作的业绩证明;
8.本次询价采购最高限价为柒万元整(70000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9.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248房间
联系人:刘  斌 
联系电话:0374-2965713  18637476337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