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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许昌市中介服务品牌企业(机构) 申报工作
【信息时间:2022-07-1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中介服务品牌企业(机构)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做好中介服务品牌企业(机构)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包括科技中介服务、咨询服务、金融中介服务、法律服务、会计税务及评估服务、信用服务、贸易及相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展广告服务等领域企业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在许昌市内注册经营满3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事务所除外),依法在省内纳税,信用记录良好。

2.业务规模、服务水平居行业前列,具备相应执业资质,有专业队伍和长期稳定客户,综合实力强,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

3.对入驻省级中介服务园区(楼宇)和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试点、示范、表彰及行业认证的企业(机构)优先推荐。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申请材料包括:《中介服务品牌机构认定申报书》(附件2)和单行材料。其中,单行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资质复印件、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审计报告、经税务机关签证的诚信纳税证明、人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河南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原件)等。

2.组织上报。各县(市、区)发改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于7月26日前将《中介服务品牌机构推荐汇总表》、连同通过初步审查的企业(机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每个领域最多推荐5家。

联系人:王博  296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