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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信息时间:2018-12-04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日前,市政府印发《许昌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2017年11月,许昌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我市为此出台《方案》,提出要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积极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在实施过程中,《方案》明确了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12项试点工作任务,并规定了完成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此项工作的扎实推进。

《方案》要求,市、县两级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定期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明确具体分工,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在中央支持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各种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重要性和先进典型,增强全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许昌模式”,成为全省、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先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