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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信息时间:2019-08-09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期,为了引导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发展,市产业集聚区联席办根据全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评价工作要求,组织全市10个省定产业集聚区开展了2018年度企业分类评价工作。在本次评价过程中,各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许昌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要求确定参评名单,全面收集考评数据,根据亩均税收、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单位污染排放税收等5项指标,对企业进行综合排名分类,并通过县级公示、市级审核公示、省联席办审核、市县公告等程序,最终全市共评价企业541家,评出A类企业81家、B类企业407家、C类企业53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应用评价结果,从要素保障、政策申报等方面,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差别化政策,支持A类企业做大做强,鼓励B类企业改造提升,倒逼C类企业退出转型,实现优胜劣汰,促进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