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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询价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25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38亿元,主要拟在瑞贝卡污水处理厂南侧建设加压泵站及脱色处理等附属设施各1座,沿学院路、南外环、西外环、新绿街、规划丁香路、规划许继大道铺设单趟DN1800管道约18.5公里,输水规模41m3/天,全年合计约1.5亿m3。输水水源为瑞贝卡污水处理厂提标后的中水20.5m3/天、清潩河马岗闸下泄的生态水20.5m3/天。

相关要求:完成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四)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综合资信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甲级专业资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1125日至2020122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17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3.企业信用证明;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8号楼8310房间

联系人:王萌

联系电话:0374-2965077   13298222728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