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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拟聘用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公示
【信息时间:2021-06-0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建立许昌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我委组织了2021年度许昌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推荐选聘工作。经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机构推荐及个人自荐,我委复核汇总后,初步确定39名许昌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若对拟聘任人员有异议,请于6月16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法规与政策研究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待公示无异议后,履行正式聘任手续。

公示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西院8号楼8536房间

监督举报电话:0374-2965080

电子邮箱:xcfgwfgk@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许昌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营商办〔2021〕2号).pdf

附件2:许昌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