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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发改委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2-25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许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确定,现将《市发改委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后,承办科室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2021年2月25日   

市发改委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