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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22-03-2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和关怀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对标《许昌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扎实做好疫情期间保供稳价。今年疫情发生反复时,我市及时启动粮油市场价格监测机制,持续监测粮油市场价格变化和供应情况;指定6家粮食加工企业为我市市场化加工保供企业,满足粮油市场供应需求。二是坚守防汛保粮安全防线。面对今年特大汛情,我市积极有效应对,制定方案并组织开展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防灾减灾风险意识;各收储企业认真落实“一规定两守则”各项要求,加强汛情监测,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粮油和物资储备安全度夏度汛。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单位,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许昌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两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组织参与上级营商环境评价。积极参与2020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我市得分为83.22分,居全省第9位。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于今年6月底正式公布,我市同郑州、洛阳一起被评为“优秀”等次。国家、省评价报告发布后,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制定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增量和存量的自查、排查,今年以来,我委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共6件,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四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印发了《许昌市开展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共排查21家水电气暖经营企业和296个在建在售住宅小区,退还3月1日以来行业违规收取费用。五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好牵头作用,全面完成信用信息平台和一体化网站升级改造工作,开通“信用许昌”APP和微信公众号,为信用监管提供了良好支撑。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6.8亿条,总量位居全省首位。

(三)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市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抽查工作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检查结果。二是大力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风险较高、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目前已在33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内容并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权责清单文件,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布权责清单内容。

二、加强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委第一时间组织了集中学习,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安排人事科对《办法》进行任务分解,逐条逐项明确责任科室。二是安排法规科、储备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为工作开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立即启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科室对所出台的涉粮政策进行梳理,与《办法》不一致的要进行修改或废止。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前置审查、发布、后续管理等几个时间节点入手,将文件制定部门和法规科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以流程图的形式加以明确。经梳理,今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往年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制发。同时,于4月16日在我委“科长大讲堂”活动中对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了集体培训。

(三)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多次对我委牵头起草的市政府文件及我委制定的文件进行清理,例如,4月针对《行政处罚法》、10月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开展了专项清理。同时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关于《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投标领域等两项专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省有关部门报送工作报告。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科学制定了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于9月13日积极参加《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调研座谈会,向省司法厅汇报我委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暂行规定》,采用合同制的形式聘请2名专业律师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展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日常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强化制度引领。制定《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意见》,从行政执法方式、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方面进行规定,有效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落实落细。同时,积极指导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计划条件成熟后适时申请示范点建设。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指导。要求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执法监管全进程,在行政执法中通过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达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及时梳理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行政调解职责和范围、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紧紧围绕行政调解工作中心,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深入推行案例学习交流,要求各执法人员要认真收集整理有关行政指导案例,尤其是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示范单位的相关案例,以便互相交流改进。二是组织业务骨干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同时也对《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进行了讲解和培训,在理论知识、法律意识、执法素质等方面做到不断提升,练就真正牢靠的基本服务技能。三是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以行政指导典型案例讲解为突破,一方面提前做好法律、法规知识在执法实践活动中的运用预警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执法风险;另一方面以实际案例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技能,在实践中提升行政相对人满意度。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在委党组会、集中学习等会议和活动中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学习,并针对《行政处罚法》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现有文件均不与《行政处罚法》内容冲突。二是收到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后,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县级粮食主管部门积极学习标准内容,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抓好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三是探索培育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计划条件成熟后适时申请示范点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度审验工作,严格把控办证人员资格审查,实现了持证上岗。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执法证年审工作,认真梳理在编在岗且在执法岗位的人员,对证件持有资格进行审核。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线下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参与考试的人员成绩均为合格。对于因工作岗位调整等情况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情形,对相关人员执法证进行吊销处理。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我委官网及时公示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配备有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及录音笔等,满足日常行政执法需求,执法过程中充分有效使用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具体审核的内容及审核标准,细化了审核程序。二是定期组织案卷查评。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21年11月,我委对全市粮食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经过市县两级深入自查,2021年度全市粮食系统内部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全委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未产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形。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一是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编制内部控制报告,报告填报完整,并按时报送至市财政局。二是组织各科室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对关键岗位加强日常监督。三是建立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对行政审批、财务报销、项目申请等重点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制度固化,进一步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预算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强化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配合参与综合监督。一是用好审计监督手段,党组织会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积极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二是制订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领导班子及具体工作人员均切实履行有关责任制和问责制,单位内部2021年间未发生统计造假案件,无人因统计造假受到查处或者处分。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具体职责,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程序、复文格式和办复时间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承接一个、办理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2021年共办理回复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7个,回复满意度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一是做好市发改委官网的日常管理工作。网站主要包括信息公告、走进发改、发展改革、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与民互动、专题专栏等板块,2021年以来,共更新929条信息;向市政府后台报送89条消息,被采用46条。二是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和形式转载推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讲话,及时宣传我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举措和成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三是突出宣传统筹疫情防控情况。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服务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举措。例如,8月疫情期间,在我委官网宣传防控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和粮油市场供应工作有关情况。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重要工作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及时给申请人寄送了答复书及有关材料。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组织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答辩材料,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每起案件开庭时均由单位内部法制部门负责人出庭。2021年,我委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件,判决为胜诉。

(二)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了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了信访工作的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等各个环节。同时,重点关注信访高风险领域有关情况,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工作。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出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科室结合工作职能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普法工作。同时,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0·16世界粮食日等重大主题日(周)组织好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粮食安全相关知识解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爱粮节粮的社会风尚。

九、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今年组织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4次,每季度通过党组会学法至少1次。

(二)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注重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通过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微信工作群宣传等方式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法治学习讲座4次,并自拟题目对所学内容进行测试,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增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更好地依法行政,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今年组织对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9个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2次。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制定印发《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科学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起草并按时报送《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对全年工作进行梳理总结。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组会每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至少1次,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了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改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统筹、抓落实、抓推进。二是实行台账管理机制。结合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我委对承担的任务进行梳理分解,形成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对照台账一项一项抓落实。三是高标准配置法规工作人员。2019年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委成立了法规与政策研究室,专门负责单位各项法规工作,科室共配备3名工作人员。

十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许昌市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还有待加强。由于业务繁忙,有时会有重工作轻学习的思维,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学习的时间较少,对各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法治教育工作还有欠缺。没有做到有计划、系统性地组织法治知识学习,常常是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学习,法治教育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还不够。对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缺乏督促指导,学习计划落实的约束性不强。

三是开展法治学习和宣传活动的形式不够丰富。在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中,仅仅局限在组织集中学习或安排自学,没能创造性地开展其他形式的学习活动;在组织普法宣传时,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参加集中宣传,规定动作完成比较好,自选动作还不多,具有发改委特色亮点的宣传活动还比较少。

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作出和调整程序、责任追究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不定期对本部门制定或为市政府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党组会每季度至少集中学法一次,同时针对全体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系统内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组织不同内容的专题培训,通过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点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事项上落实“三项制度”。

六是加强法律风险提示预警。定期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将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情形,如前置要件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及时告知相关科室,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七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完善营商环境相关制度体系,持续开展好营商环境“以评促改”工作,积极创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