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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全省先进!许昌审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意见
【信息时间:2021-03-0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在收听收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结束后,许昌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文峰立即召集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研究许昌市贯彻落实意见,并于2月24日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和2月26日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65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进行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的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筹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建议抽调专人成立全市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专职从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受理督办营商环境问题诉求,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跟踪、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标先进,认真查找梳理本地区本领域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制定有效措施,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切实提升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

二是建立完善各指标工作专班。为发挥市领导督促带头作用,许昌市已参照省政府做法建立市领导分包机制,将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核心指标分解到各个市领导,并成立了25个工作专班。各专班要明确每项指标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指标优化提升。

三是筹备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建议参照省会议模式,3月中下旬组织召开高规格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合开),拟请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有关市级领导出席,发布许昌市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报告,印发《许昌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1个总体方案、18个专项提升方案),专题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定期研究协调机制。坚持并不断完善月例会、周碰头、发送提示函、约谈、领导分包等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推动工作提升。

二是完善评价激励制度。在省发改委指导下,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许昌市实际,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是完善全社会监督制度。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等担任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

四是落实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严格落实全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制度,对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

力争全省先进

根据《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豫营商办〔2021〕2号)要求,经与省发改委对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将于3月中旬正式启动,评价对象将覆盖至全省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功能区。下一阶段,要扎实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提前着手准备,结合往年指标体系对评价所需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梳理收集,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参评工作。

二是各指标工作专班尽快组织专题培训会,加强对县(市、区)的辅导,帮助县(市、区)尽快熟悉省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式方法。

三是适时邀请专业机构,对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专题辅导培训,确保许昌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