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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信息时间:2023-11-16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推进“放管服”增效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改革措施,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一是通过“区域评估”变“企业单个项目付费”为“政府统一打包买单”。土地出让前,在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全面开展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等八类事项“区域评估”,评估面积41.96平方公里,形成的区域评估成果共享至“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同时,推行项目建设主体无偿使用,减少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成本。

二是通过“标准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各县(市、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作为标准进行出让,按照“标准”实施储备土地开发,带“标准”出让土地,控制性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

三是通过“承诺制”变“企业等审批”为“拿地即开工”。用地企业取得标准地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协议明确约定期限内应满足的开发建设条件,投产、达产要求以及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直至项目推出等管理内容。企业按标准用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标准联合监管,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有标准地出让,全市已累计出让28宗标准地,面积2088亩,成交价款5.87亿元。其中,2023全市已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4宗,面积1089亩,出让宗数及面积均较2022年实现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