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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2017年监督责任清单和监督执纪工作台账》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03-08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机关各科室及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纪委《关于制订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许纪办〔2017〕6号)要求,为认真履行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向纵深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2017年监督责任清单和监督执纪工作台账》,现予以印发。


2017年2月3日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

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市发改委纪检组2017年监督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建议委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2、协助委党组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

3、督促提醒委党组、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积极推进“四项机制”。

4、协助委党组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半年督导和年度考核工作,定期向委党组、市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5、严格落实《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制度》,及时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对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

6、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协助委党组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分类作出处理;对问责、处分事项,按权限请示报批,并抓好督促落实,认真完成市纪委交办的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工作,确保所属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

7、认真落实《许昌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纪依法开展纪律审查,规范程序,提高质量。

8、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9、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10、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1、加强对本单位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许昌市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管理运用办法》,制定我委《实施意见》,把好干部选用政治关和廉洁关。

12、加强对党组落实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做好市发改委科级以上干部年底述责述廉活动,持续做好全体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事前报备、廉政谈话,事后报告工作。

13、坚持做好每周党组扩大会议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会议相关工作,加强对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监督。

14、认真落实《市发改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管细则》,加强对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和价格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价格执法廉政回访工作,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15、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在市发改委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系统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16、认真落实市发改委警示教育制度,强化每月第一个周五的廉政专题教育工作,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时通报反腐倡廉典型案例。

17、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18、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落实。

19、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违反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纪律问题、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落实“一案双究”。

20、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新闻宣传等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市发改委纪检组2017年监督执纪工作台账

监督责任

序号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加强组织协调

1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建议委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3

 

尚德新

监察室

2

督促委党组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

2

 

尚德新

监察室

3

督促提醒委党组、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积极推进“四项机制”。


12

 

尚德新

监察室

4

督促委党组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督导、考核工作,定期向委党组、市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6

12

尚德新

监察室

5

严格落实《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制度》,及时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对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

 

每季度

尚德新

监察室

维护党的纪律

6

 

 

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协助委党组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分类作出处理;对问责、处分事项,按权限请示报批,并抓好督促落实,认真完成市纪委交办的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工作,确保所属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

 

12

尚德新

监察室

严肃查办案件

7

 

 

认真落实《许昌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开展纪律审查,规范程序,提高质量。

  

12

尚德新

监察室

强化执纪监督

8

 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12

 

尚德新

监察室

9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12

 

尚德新

监察室

10

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每季度

 

尚德新

监察室

11

加强对本单位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许昌市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管理运用办法》,制定我委《实施意见》,把好干部选用政治关和廉洁关。

  

12

 

尚德新

监察室

12

加强对党组落实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做好市发改委科级以上干部年底述责述廉活动,持续做好全体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事前报备、廉政谈话,事后报告工作。

  

12

 

尚德新

监察室

13

坚持做好每周党组扩大会议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会议相关工作,加强对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监督。

  

每周

 

尚德新

监察室

14

认真落实《市发改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管细则》,加强对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和价格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价格执法廉政回访工作,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12

 

尚德新

监察室

深化教育预防

15

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在市发改委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系统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12

 

尚德新

监察室

16

认真落实市发改委警示教育制度,强化每月第一个周五的廉政专题教育工作,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时通报反腐倡廉典型案例。

 

每月

 

尚德新

监察室

17

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12

 

尚德新

监察室

18

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落实。

 

12

尚德新

监察室

严格追究责任

19

 

 

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违反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纪律问题、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落实“一案双究”。

 

12

 

尚德新

监察室

加强自身建设

20

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新闻宣传等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长期坚持

尚德新

监察室

21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长期坚持

尚德新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