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开发区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发布全省产业集聚区第一批智能化改造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06-1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豫集聚办〔2018〕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开展企业分类评价是我省深化转型发展攻坚、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针对性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基础依据。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豫集聚办〔2017〕11号),从2018年开始,全省率先对一星级及以上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评价,重点依据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指标,将企业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企业综合排序靠前,为优先发展类企业,重点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速发展,成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的引领型标杆企业;B类综合排序居中,为鼓励提升类企业,重点是通过推进对标改造,实现质量效益提档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C类综合排序靠后,为倒逼转型类企业,重点是通过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有序退出或转型转产。

经过评价测算、结果审核、公示公告等程序,各地共评出A类企业1245家。这些企业单位资源产出高、经营效益好、创新能力强,是转型发展攻坚的引领力量,是最有条件和能力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先导群体。根据《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14号),现公布A类企业名单,作为全省产业集聚区第一批智能化改造推荐企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优先组织推荐企业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对接,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智能化改造实施方案,加快实施“机器换人”或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等项目。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落实差异化政策,对推荐企业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用水、排污总量等需求,优先纳入金融机构信贷“白名单”,优先支持申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相关专项资金,着力打造一批行业标杆和引领型企业。

三、智能化改造推荐企业名单依据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各地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引导更多优势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形成竞相发展良好局面。

全省产业集聚区第二批智能化改造推荐企业名单将重点从B类企业中选取,近期另行发布。

附件:全省产业集聚区第一批智能化改造推荐企业名单.doc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