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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156号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2-09-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尊敬的周国胜、王伟芳、张利军委员:

委员们提出的关于“按照套内面积收取供暖费”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供热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市中心城区供热面积不断扩大,用暖需求不断增长,对供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消费理念的改变,群众期盼更好的供热服务。委员们提出“按照套内面积收取供暖费”的建议,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表示理解支持。

我市供热工作开始较早(上世纪80年代开始)。蒸汽管网建设最初主要是为工业生产服务,附带为居民供热,供热初期居民仅占比30%。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城区热力工业用户外迁和关停,工业用热比率逐步下降,居民用热比重逐年上升。到2021年度,居民用热占比达到80%左右。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作,想方设法满足居民采暖需求。坚持对居民用热给与财政补贴,对过高的供热用煤价格给予价格补助,积极推进居民热力直供到户。

今年,市政府已着手实施“汽改水”项目,计划三年内完成中心城区“汽改水”改造工程。项目完成后,我市供暖将改变以蒸汽为主的供热方式,形成以高温水为主要供暖介质的供热格局。这一举措有利于节能降耗,有助于提高供热可靠性,提升供热质量。

我们将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顺应供热形式与需要变化,积极研究按照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一定比例等有关计费方式的特点,做出优化选择,满足市民对集中供热的关切和需求。

再次感谢委员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为许昌市的发展改革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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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