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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2-10-1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民革许昌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强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学习。经梳理分析,您建议中提到的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帮扶民营企业提升自我素能等相关工作我市目前均正在有序推进。

近年来,许昌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把市场主体满意作为“金标准”,不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以赴做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省“法制化营商环境示范项目”荣誉。全市民营经济持续活跃,各类市场主体40.19万户、民营企业10.81万家,被誉为“河南的温州”。

一、关于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方面

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支持民营经济、服务市场主体法律法规体系。省级层面,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曾出台《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办法很多规定已明显落后于国家法律,无法适应新时期保护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列入立法计划,目前正在开展立法调研。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互为主体、高度重叠,立法内容和目的趋同,我市正在积极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人大常委会沟通对接,计划待省法规修订出台后,结合贯彻落实需要,制定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法规。

二、关于加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

(一)推进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许昌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印发实施了《许昌市营商环境评价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三单”管理工作机制。印发了《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单”管理工作机制》,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需要协调、推动、解决的重大问题纳入“三单”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四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导。对部分省评价排名靠后的指标牵头单位和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导活动。五是落实县域营商环境月排名工作机制。月排名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累计清偿各类拖欠企业账款830万余元,相关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减少。六是全面落实“有诉即办”。通过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外资企业投诉电话和市县两级“万人助企”活动办等5个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受理、解决企业群众反映问题。

(二)营商环境显著提升。一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市共有2071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98.17%;市级“即办件”事项占比66.44%;市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89.65%。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和线下“一窗办”,实现企业开办1个环节、零成本、半日结。2022年以来,市本级实现免费发放公章139套,为企业节省成本6.1万元,实现企业开办“零跑动”。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升级加力。成立了许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去年以来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点)73家,全市共设立知识产权非诉讼调解机构103家。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2022年至今,办理知识产权线上线下诉前调解案件数547件,诉调对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四是清欠工作高效完成。印发《许昌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工作方案》,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投诉处理机制、联合惩戒制度和督查督办机制,督促相关拖欠主体制定清偿计划,加快清偿进度。

(三)建立健全政府承诺事项兑现常态化机制。为加快政府承诺事项兑现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营造践诺守信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我市9月份制定印发了《市政府承诺事项兑现常态化机制(试行)》,主要包括建立依法承诺机制、完善兑现落实机制、建立持续治理机制、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四部分内容。对政府承诺事项范围、政企对接沟通、免申即享、政务诚信等内容进行了责任划分,并加强督导考核和社会监督,确保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减免政策、补贴政策等尽快落实到位。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内容并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权责清单文件,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布权责清单内容。

(五)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全面深入推动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印发了《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明确案例归集范围、案例排查汇总、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力有效落实。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市直部门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2021年第四季度以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关于帮扶民营企业提升自我素能方面

(一)持续深化“万人助企”活动。加强问题办理,累计收集企业反映并纳入台账的问题3587个,办结3568个,问题办结率99.5%,已办结问题企业满意率99.9%。持续开展政策、产销、银企、用工、产学研、两化融合“六项对接”,其中:举办政策宣讲活动63场次,产销对接活动27场次,银企对接活动54场次,产学研对接活动61场次,用工对接88场次,两化融合对接11场次,破解企业要素瓶颈,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五链”深度耦合。今年6月份以来,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家座谈会、新生代企业家座谈会,畅谈意见和建议,共谋企业发展。

(二)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及职称工作。建设民营企业家学院,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班等培训活动10余场,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000人次以上。持续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67号)规定,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职称,已实现“应报尽报”且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其中初级职称无需评审,符合相应学历和工作年限即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申报,民营企业无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各项规定落实落细,持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为许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沃土。

2022年10月12日

联系单位:许昌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0374-2965080

联 系 人:张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