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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3-09-1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尊敬的寇红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以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一、建立完善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

省委、省政府提出支持许昌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后,我市深入研究思路举措,完善顶层设计,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决定》,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研究出台《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实施方案》,配套印发“九大专项行动方案”,争取46家省直部门出台43个配套政策,初步构建先行试验区“1+1+9+N”政策体系。成立了许昌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建立了先行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许昌市2023年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1+9”“一清单一台账”》,并纳入市政府“周交办、月讲评”机制,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顺利完成。

二、有序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围绕土地“做文章”,破解“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土地怎么集中”等问题,推动农村居民向城乡接合部生活居住。推动产业发展,破解“家门口就业”问题。大力发展“花菜药烟”特色优势产业,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累计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6家。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06.9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009.6元,收入绝对值位居全省第5位。坚持试点破题,破解“人往哪里去”问题。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突破口,推动农村改革、产业发展、群众受益。推进土地流转,为农业规模化、农民转移创造条件,全市家庭承包地确权面积416.6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64万亩,流转率达到39.3%。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累计入市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0宗、762.16亩、成交金额3.85亿元,长葛市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家试点。积极争取土地综合整治全域试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推进试点,相关材料已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后续将持续跟进。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对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省市重点项目予以用地指标倾斜,助推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村群众更好转移就业、增收致富。

三、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示范片区

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突出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结合各县(市、区)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发展方向,划定一批示范片区,打造试验区的重要支点和展示平台,为全市探索创新建设经验。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全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示范片区的通知》,在全市确定了9个示范片区,涉及24个乡镇(办事处)248个行政村(社区),围绕解决“人、地、钱”问题,明确了示范片区2023年度工作的主攻方向,努力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示范样板。围绕产业振兴、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十大产业集群培育等重点领域,梳理全市2023年示范片区重点项目111个,为示范片区建设提供了强力项目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63577

联系人:李豪飞



附件: 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