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建安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
新增建安互通式立交位于建安区拟建的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与X017交叉处,为单喇叭互通式立交,对向双车道(16.5米宽)匝道长795米,单车道(9.0米宽)匝道长983米;新建收费站1处,收费站车道数分别为3进3出(全ETC车道,外侧人工和ETC混合);收费站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为8698.1万元。
(三)相关要求:完成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建安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相关材料的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四)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甲级专业资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须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0%。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证明、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 (见附件);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8号楼8247房间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374—2965052 13703748881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