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确保电力工作安全发展。现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请各县(市、区)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及电力企业(含新能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