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道320建安区苏桥镇(石寨村)至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段改建工程、省道320建安区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至建安区禹州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
1、省道320建安区苏桥镇(石寨村)至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段改建工程,报批估算投资32605.8万元,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设施、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省道320建安区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至建安区禹州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报批估算投资18783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相关要求:要求完成省道320建安区苏桥镇(石寨村)至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段改建工程、省道320建安区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至建安区禹州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材料的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四)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许财综〔2023〕3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甲级专业资信;
(三)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与项目专业领域相符合的专家至少2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近三年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等任务的业绩证明(优先提供与公路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8号楼8247房间
联系人:郭王骁潇
联系电话:0374—2965052 1573684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