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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市能源工作座谈交流会
【信息时间:2025-03-28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5年3月27日,许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市能源工作座谈交流会。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巍然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国网许昌供电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国家能源局新修订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传达了许昌市“学标准 促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学习了《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等有关文件,听取了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备案管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谋划申报情况,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政策学习,能源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高,不仅关系绿色低碳转型,而且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要系统学习研究国家、省最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文件精神以及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在学好用好政策中把握上级动向、理清工作思路,提高服务能源高质量发发展的能力本领。二要规范建设管理,准确把握“两个结合”,既要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又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明确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供电公司、光伏企业、居民用户等各方责任,优化备案程序,规范市场秩序,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三要积极谋划申报,学习借鉴省里前七批次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先进经验,抢抓3月底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开库的窗口期,指导企业研究省里的申报指引,完善“源、网、荷、储”要素,提高项目成熟度、申报成功率,同时对纳入省开发方案的项目加快手续办理,落实开工条件,尽快建成投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四要守牢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在能源领域全面开展“学标准 促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重点加强新能源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擅自压缩工期、抢装抢投抢并等问题,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