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氮磷及复合肥)河南区域范围内储备库点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28日上午,市发改委与市供销社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小组赴建安区,核查天脊煤化工许昌库、新洋丰许昌市建安区库氮磷及复合肥商业储备情况。
核查小组深入承储企业库点,实地查看了两家企业实际库存情况,按氮磷及复合肥品种,查看承储企业采购合同、入库单、库存台账等凭证与实际库存相符情况,检查储备库存是否与其他政策性储备、企业库存明确分区或分垛,是否明确标注“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库(氮磷及复合肥)”。从监督核查情况来看,两家承储企业基本上都能按照《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储备任务,对保障我市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按照要求,将监督核查结果上报省发改委,持续做好辖区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事中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