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
你局《关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评审的请示》(许开创发文〔2023〕22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4号)《河南省区域能评实施方案(试行)》(豫发改环资〔2020〕950号)《河南省区域能评实施细则(试行)》(豫发改环资〔2021〕1101号)及相关要求,经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原则同意该区域节能报告。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