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超细矿粉加工等2个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禹发改环资〔2023〕2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许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