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 > 环境资源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型油墨研发与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时间:2024-04-0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襄城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型油墨研发与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襄发改〔2024〕9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许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