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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昌隆基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襄城12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时间:2024-04-28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襄城县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呈报襄城12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襄发改〔2024〕10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许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