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2万吨新能源电子新材料及水性净味环保溶剂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建安发改〔2023〕80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许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