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玉皇岭纪念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该项目总投资15180.64万元,总建筑面积13576.78㎡,其中,公益性公墓区总建筑面积4643.78㎡,殡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933㎡,生态停车占地8591.4㎡,规划停车位576个。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办公服务楼、骨灰寄存楼和公益性墓园等配套设施工程。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相关材料的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建筑甲级专业资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须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0%。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5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 (见附件);3.报价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企业信用证明;5.财务审计报告;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9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许昌市东城区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街道105
号市民之家3楼B区发改委窗口
联系人:李永莉
联系电话:0374—2968119 1983612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