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1〕40号
国网许昌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许昌供电公司关于申请许昌市区天竹、禹州张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延期的请示》(许电发展〔2021〕8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延期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许昌市区天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许昌禹州张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两个项目于2019年9月18日取得《关于国网许昌供电公司2019年第一批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许发改能源审〔2019〕28号)。两个项目预计分别于2021年10月、2022年3月底开工建设。同意将许发改能源审〔2019〕28号文中这两个项目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17日,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这两个项目在2022年9月17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二、请你公司积极与项目属地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我委将会同项目属地发改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