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3〕2号
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报批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许投〔202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3年2月17日,我委会同京咨华夏(北京)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对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完善,京咨华夏(北京)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修订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审查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修改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魏武大道以东、周寨路以西、隆昌路以南、明礼街以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9320.00㎡(约13.98亩),总建筑面积2469.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82.30㎡。地下建筑面积286.73㎡。项目数据中心楼为两层建筑,一层部署机房变配电室2个,电池间2个,运营商机房2个,测试间1个,接待大厅、展厅、会议室、消防监控室、电梯间、疏散走廊、洗手间、休息室、储物间等辅助用房。二层部署标准化机房,1个风冷机房,1个液冷机房,1个运维监控中心,电梯间、疏散走廊、洗手间等辅助功能区。外围部署制冷模块、水力模块、中压开闭所、消防水池及泵房、生活水池及泵房,2台柴油发电机作为项目的后备电源。
四、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总投资115655.0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8128.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51.22万元,基本预备费7850.28万元,建设期利息3825.00万元。
五、同意项目单位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七、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
项 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 估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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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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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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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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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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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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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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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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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重要设备及材料包含在施工中,其他费用为除勘察、设计、监理、征地费以外的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相关费用。 2023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