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3〕9号
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许昌市城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原则同意编制的《许昌市城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303-410000-04-01-442472)的基本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魏武大道以东、隆昌路以北,紧邻郑许市域铁路芙蓉湖站。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11栋20层框架结构住宅、建筑面积288476.4㎡,1栋3层框架结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300㎡,1栋2层框架结构社区公共配套建筑、建筑面积6500㎡,1栋3层框架结构物业管理中心、建筑面积1752.96㎡,1栋3层框架结构幼儿园、建筑面积7920㎡,地下1层停车场及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1122.4㎡;共设计租赁住房3652套,设计机动车停车位292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477个。
四、项目总投资158432.15万元,其中,项目一期总投资98553.2万元,项目二期总投资59878.93万元。通过财政投资、企业自筹和市场化融资等方式解决。
五、该项目由许昌达瑞置业有限公司实施。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七、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